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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SDAQ100指數期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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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sdaq 100成份股是以在美國NASDAQ掛牌上市(目前約5400家上市)中挑選最大的100家非金融、本國的普通股,指數在1985年2月1日股本加權方式編製,基值為250點,為確保指數更能反映類股指數分散性的目的,以免指數受到少數大型權值股得漲跌而扭曲指數的真實性,1998年12月18日收盤後,將原先股本加權計算的指數,更改為「修正」股本加權指數(Modified Capitalization Weighting),以每一季重新評估編製指數,並將100檔個股區分為大型股以及小型股;所謂大小型股的界定在於個別股權重與100檔個股平均權重的比較,若個股權重大於全體平均,則為大型股,反之則為小型股。NASDAQ每15秒指數撮合成交報價,Nasdaq 100指數與Nasdaq 綜合指數具有94%以上的相關性,使得NASDAQ100指數在市場中成為廣泛使用的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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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SDAQ100指數期貨規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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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&P 500指數期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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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&P500股價指數乃是由美國McGraw Hill公司,自紐約證交所、美國證交所及上櫃等股票中選出500支,經由股本加權後所得到之指數,其中包含400家工業類股、40家公用事業、40家金融類股及20家運輸類股。以1941至1943這段期間的股價平均為基數10,在1957年時由S&P公司加以推廣提倡。指數成分股的增減原則可說是指數的精隨所在,S&P500指數以保留500支成分股為前提,維持一增一減。
增加個股的考量原則有六項: 1.市值-由於S&P500為市值加權型指數,因此個別公司在其產業領域的市值大小成為考量的第一要素。 2.產業-考量產業是否在美國的經濟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。 3.資本化-分析股票在外的流通程度,避免遭少數團體操控。 4.交易-分析個股每日、月、年的交易流動性,及股價的正常效率化。 5.基本分析-追蹤公司的財務及營運狀況,以維持指數的穩定度,並將變動減至最小。 6.新興產業-若有新的產業不在原本的分類中,但其條件符合以上5項標準,則可考慮加入。
減少成分股考量因素有四項: 1.合併-公司合併後,被合併的公司自然排除指數外。 2.破產-公司宣告破產。 3.轉型-公司轉型在原來的產業分類上失去意義。 4.不具代表性-被其他同產業公司取代。
S&P500指數期貨是以S&P500指數為標的物的合約,為美國最受投資人認可的股價指數期貨商品之一,但由於契約總額的額度過高限制了一般投資人的參與意願。因此於1998年9月9日,芝加哥商業交易所便推出一個相關性非常高的迷你S&P500指數期貨,使其普遍性更為廣泛。迷你S&P500期貨仍是以S&P500指數為標的物,但契約價值是其原本的五分之一,且其交易方式以電子交易為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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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&P 500指數期貨規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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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:小SP選擇權 日圓選擇權 歐元選擇權 加幣選擇權 澳幣選擇權 英鎊選擇權
CBOT芝加哥期貨交易所:小道瓊選擇權 美國長期公債選擇權 美國十年公債選擇權 玉米選擇權 黃豆選擇權 小麥選擇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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